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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进一步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禁组织或参加任何形式的聚餐、聚会、聚集活动,带头并引导家属、亲友严格执行不聚餐、不聚集、不聚会各项要求

2.倡导廉洁过节。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在疫情防控的重要时间节点坚决杜绝侥幸心理、麻痹思想严禁公款吃喝、公款购物消费、公车私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全面树立健康安全的节日风气。

3.做到尽职担当。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禁脱岗、空岗、漏岗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消除懈怠心理厌战情绪为全市人民“站好岗”“守好门”。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市纪委在端午节期间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精准开展监督检查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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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 芬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