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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举报方式的公告

按照绥芬河市委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和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巩固扩大疫情防控成果,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实现以好作风好环境奋力谱写绥芬河自贸时代新篇章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市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整治公职人员插手工程项目,经商办企业,说情打招呼,新官不理旧账,承诺不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司法执法不公等问题。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1.举报电话:0453-3938192

2.网络举报:登录网址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mudanjiangshi/suifenheshi/,进入举报平台,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3.来信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57399。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绥 芬 河 市 监 察 委 员 会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