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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严明端午节期间

有关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作风纪律和换届纪律,防止“四风”问题借传统节日和换届之机反弹回潮,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作风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传统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全市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廉洁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要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严防重形式轻内容、脱离实际、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严查不惜财力,巧立名目、借机违规支付财政资金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二、严守纪律规矩,确保令行禁止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这根弦,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端午”期间,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借过节之机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各种节礼以及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礼品礼金等;严禁以各种形式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餐饮浪费,或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让管理和服务对象出资、报销旅游费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下属单位和管理对象车辆外出游玩,探亲访友;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及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

三、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

 市纪委监委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通报曝光。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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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