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作者:张建新 来源:组宣部 添加日期:2022-06-17
6月17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孙晓峰代表市监委作了《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红路”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察委员会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宪法监察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市监察委员会把向人大报告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谋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专项报告相关工作。
报告指出,自市监委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重要职责,深入挖掘百年口岸深厚革命历史和红色廉洁文化资源,总结提炼了以“追求真理、勇往直前,革故鼎新、纪律严明,践行初心、善作善成”为主要内涵的“红路”廉洁文化。着力推动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持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效能,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奋力谱写绥芬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报告从七个方面总结了全市“红路”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报告介绍,市监委坚持理论研究和弘扬宣传两手抓,先后形成了《一个大党和一条小路的故事》《“红路”廉洁文化的深刻内涵和时代价值》《中共六大中的纪律建设》《守正与创新:绥芬河“红路”廉洁文化的时代价值与实现路径》等理论成果,制定了《打造“红路廉洁文化”,推进廉洁文化“七进”的活动方案》《廉洁文化“七进”工作标准(试行)》《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方案和制度,创新开展廉洁文化“七进”活动,切实营造百年口岸清风和畅、廉韵沁润人心的浓厚氛围。
报告回顾了市监委开展“红路”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的实践,提出了6方面的认识和体会:一是必须坚持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二是必须坚持用人民情怀鼓舞激励;三是必须坚持用英烈楷模引领示范;四是必须坚持用优秀文化启智润心;五是必须坚持用优良家风陶冶熏陶;六是必须坚持用反面典型警示警醒。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下一步,市监委将坚决扛起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在上级监委和市委领导下,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用心用情用力推动“红路”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