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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召开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中期汇报会

作者:黄晓宇    来源:市委巡察办    添加日期:2022-05-13

为深入了解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巡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展,5月12日,绥芬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巡察中期汇报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晓峰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辛宇同志通报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情况,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参加会议。

会上,三个巡察组组长依次汇报了十一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初步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针对汇报内容逐个点评、分析研判,充分肯定了各巡察组前一阶段取得的工作成效,并就做好下一阶段巡察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要求、再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要坚持巡察政治定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被巡察单位性质、职能、特点,准确把握监督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精准发现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二是要合理规划巡察工作进度。注重把握巡察工作时间安排,要紧密结合市委中心工作开展政治巡察,在起草报告时要认真推敲,认真梳理已发现的问题,把问题进一步查准核实,确保支撑材料完整、关键信息明确;三是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各组在巡察期间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保密规定,与被巡察单位沟通过程中要注意语气、态度,切实维护好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同时做好组内疫情防控工作。

此外,会议听取了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秦海礁同志关于巡察办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谋划的汇报,审议了《中共绥芬河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中共绥芬河市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方案》和《中共绥芬河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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