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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作者:    来源:组宣部    添加日期:2022-01-14

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优势,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强、王熙东、任长伟、刘起、孙雪梅(女)、李秀义、宋丽杰(女)、张凤丽(女)、崔雪(女)、盖文成、董茂生为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7年1月。



绥芬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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