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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例的通报

作者:    来源:党风室    添加日期:2020-09-28

绥纪通202013

关于2起破坏营商环境案例的通报


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为不断深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市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破坏营商环境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查处的2起案例通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副科级干部秦宁违规有偿代理案件,弄权勒卡、以权谋私问题

   2017年2月,秦宁接受王某请托,在明知公职人员不能有偿代理案件的情况下,违规代理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并违规收取代理费一万元。之后秦宁委托律师费某帮助其办理此案,并将收取的代理费用于个人花销。后因王某对此案件执行结果不满意,要求退费,2020年6月秦宁将代理费退还给王某。秦宁身为公职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任性妄为、勒拿卡要为自己谋取私利,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营商环境。2020年6月23日市纪委给予秦宁政务记过处分。

二、原市福彩中心负责人马俊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借用他人彩票投注机销售彩票获利,并将获利收入擅自坐支的违纪问题

2012年12月至2019年3月,马俊巍为绥芬河市福彩中心负责人,2016年10月,绥芬河市福彩中心在绥芬河市嘎丽娅路8号成立“中福在线”彩票销售站点,该站点没有销售其他种类彩票的资质。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25日,福彩中心借用高某的彩票投注机在“中福在线”彩票销售站点销售双色球及快乐十分彩票,获利10,194.00元。2018年2月26日至2018年4月,福彩中心借用赵某的彩票投注机在“中福在线”彩票销售站点销售双色球及快乐十分彩票,获利920.00元。以上获利共计11,114.00元,其中9,990.00元被福彩中心用于“中福在线”彩种的营销和推广活动的费用,剩余1,124.00元,在市委巡察组巡察发现此问题后,福彩中心及时进行整改将余款上缴市纪委。

马俊巍身为中共党员,宗旨意识不强,在任福彩中心负责人期间,法律意识淡薄,滥用职权乱作为,利用负责人身份违规行使特权,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身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违反《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借用他人彩票投注机,违反《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未将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擅自坐支,2020年9月9日市纪委给予马俊党内警告处分。

    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2起案例中汲取教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各党委(党组)要履职尽责,主体责任履行到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从办事程序,强化责任担当,深刻认识提升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市纪委重拳惩治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提代纪律保障,不断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9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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