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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绥芬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作者:    来源:绥芬河市纪委监委    添加日期:2021-07-16

中国共产党绥芬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次全体会议决议

(2021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绥芬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产党绥芬河市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2021年2月24日召开。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牡丹江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全会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牡丹江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了牡丹江市委常委、绥芬河市委书记黄士伟同志的讲话,审议通过了孙晓峰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现代化绥芬河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黄士伟同志的讲话,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牡丹江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2020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深刻分析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强调要突出政治监督,坚持严的主基调,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队伍,为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开启现代化绥芬河建设新征程提供强大的纪律保障。讲话充分体现了市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2020年市委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团结带领全市党员干部开拓进取、担当实干,夺取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胜利,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事业稳步推进,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持续巩固。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忠诚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夯实政治建设,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体现新担当;聚焦疫情防控,在精准稳慎有效监督上展现新作为;持续纠治“四风”,在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上呈现新气象;凝聚工作合力,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取得新成效;深化体制改革,在发展巩固治理效能上得到新提升;立足口岸特色,在廉洁文化品牌建设上打造新亮点;加强自身建设,在锤炼过硬干部队伍上展现新风貌。

全会提出,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二届牡丹江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改革精细化、队伍专业化、保障信息化,加快推动全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开启现代化绥芬河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全会要求,2021年重点要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把“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监督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夯实政治生态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二是严明政治纪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巩固“不敢腐”的震慑,筑牢“不能腐”的堤坝,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狠抓专项整治、作风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四是压实政治责任,努力打造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细化日常监督,强化重点监督,深化协同监督。五是把准政治定位,高质量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加大巡察工作力度,提升巡察规范化水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六是保持政治定力,精细化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七是增强政治能力,以铁的纪律作风打造“五型”机关,立足“五化”工作理念,着力打造学习型、担当型、规范型、智慧型、廉政型机关。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纵深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现代化绥芬河建设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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