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律审查

案管室:创新问题线索处置预警机制

作者:赵宇华    来源:    添加日期:2020-02-26

疫情防控期间,纪检监察工作有了一些变化,绥芬河市纪委监委在全力完成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和联防联控工作的同时,对前期工作进行梳理,总结经验和不足,创新问题线索处置预警机制,制定《中共绥芬河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督办工作制度》,对积压的问题线索进行预警督办

该制度坚持“分级负责、质效兼顾”的原则,形成“3+4”机制。

“3”即分三类。根据线索不同特点,按照轻重缓急,将问题线索分为ABC三类进行管理,实时动态跟踪督办,强化线索处置效率。A类线索包括中巡、省巡交办的问题线索;B类问题线索包括上级纪委交办限时办理的问题线索;C类问题线索包括本市级受理的问题线索。

“4”即日催办、周报告、月函告、季通报。承办每周一向案管室报告承办事项办理情况;案管室每月根据情况,对重要或超期未结的督办事项,电话询问督办,了解办理进展情况,并将了解情况记录在案;多次督促仍不能按要求办结的问题线索,发函进行督办,对于经过询问督办、发函督办仍不能按照时限要求办结的问题线索,且又没有客观原因,按照季度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限时办结。同时,视情况对被通报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约谈将作为年末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该制度的出台,将有效消化问题线索,防止形成新的积压,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