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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完成反馈

作者:    来源:市委巡察办    添加日期:2021-08-06

根据市委部署,绥芬河十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反馈工作7月30日前已全部完成。各巡察组组长代表委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传达了市委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

反馈会强调,被巡察党组织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巡察发现问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将落实整改要求作为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主动认账,坚决整改,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到位,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党组织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全面部署、协调督办。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为契机,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健全完善体制机制。要发挥巡察标本兼治的战略作用,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综合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定位、担当作为。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表示要全面认领巡察反馈的问题,自觉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较真碰硬的作风,抓好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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