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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量化考评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作者:郑璐    来源:组宣部    添加日期:2021-10-15

为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有效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以“量化考评”机制为抓手,激活“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实现把派驻监督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治理效能。

创新指标设计,优化考核体系。该市纪委监委聚焦政治监督职责定位,立足“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突出精准量化、操作性强原则,出台《绥芬河市纪检监察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纳入考核,同步实施。在指标设计上突出重点,考核内容着重从重点目标、日常工作、综合评价、正向激励、负向约束5方面27项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实行“常规与自选动作”差异化绩效考核,既突出日常工作的共性指标,又优化个性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有效激活派驻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统一考评标准,提升监督质效。该市纪委监委结合派驻组实际,以平时检查为主、年底集中考评为辅,日常考核作为量化打分重要依据,围绕考核指标设计,通过对重点工作过程纪实、履责留痕进行精准考核,客观、公正、科学分析评价派驻组的履职情况。今年向各派驻组下发《关于报送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每季度听取各派驻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各派驻组工作动态,确保考评结果公平公正。

强化结果运用,激活内生动力。该市纪委监委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建立“考、用”相结合机制,重点解决“怎么考”“怎么用”问题,做到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并重,综合考量平时、年度考核,共性与个性相兼容,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针对工作存在的短板,对未达到考评标准的派驻组对症下药,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清单”,用精准考核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鞭策做细做实工作,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开展日常考核3批次,收取每季度工作总结1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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