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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意见》 强化自我监督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1-01-28


为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分地方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中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就开展干部监督工作撰写了相关文章。——编者

一手抓制度建设 一手抓队伍管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意见》,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一手抓内控制度建设,一手抓队伍建设和监督管理,推动制度建设实现“从无到有”的突破,推动干部队伍实现“从弱到强”的转变,推进干部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

  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正确履职方向

  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牢政治方向。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就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工作,对查摆的问题举一反三、即查即改,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职。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求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敬畏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

  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实现用制度建设“立规矩”、规范内部运行“讲规矩”、纪检监察干部“守规矩”。一是规范集体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了组办会、组务会、全组会的议事规则,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和重大事项必须通过组办会、组务会进行研究决策,推动各级纪检机构建立集体决策制度,从制度上杜绝“一言堂”。二是严格规范监督执纪程序。针对信访案管、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制定具体工作办法,加强从信访举报办理到审理处分结案的全链条管理。推动各直管企业纪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业务规范,确保监督执纪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三是强化“上对下”管理。坚持从自身做起,强化对直管企业纪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要求直管企业纪委对其党委管理的干部在立案、提出处理和处分意见前,必须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对直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视情况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提级办理。督促直管企业纪委结合实际情况,分层分类上收审查、审理、案管权限,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查办案件集中审理“两集中”。

  创新方式方法,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职

  持续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考核督促压实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督促推动,通过制定全年纪检系统工作要点、季度工作会、重点工作视频会、年底述职述廉和评价考核等形式,建立全链条的工作推动落实机制。加强直管企业纪委日常履职监督,既压实各级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又为其履职鼓劲撑腰。二是通过实践锻炼提高履职能力。按照一体化、集中化和规范化原则,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牵头作用,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制定检查指引,对专项检查的政策要求、组织方式、检查重点、整改落实等提出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对疑难案件查办全程辅导,帮助提高直管企业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发现履职能力不足的,由上级纪检机构安排提级或交叉办理,逐步实现按照机构层级履职向按照机构能力履职转变。三是通过日常监督强化担当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直接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与组领导班子和内设室主任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建立组领导定期约谈直管企业纪委书记制度,督促直管企业纪委书记及时开展交流谈心,强化责任担当,消除思想顾虑,落实好干部监督主体责任。

  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打造专业化能力强干部队伍

  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从源头上打牢干部监督的基础。一是严把入口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本级从各级纪委、审计和金融单位、直管企业挖掘人才。督促直管企业纪委通过内选外调等方式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直管企业本级纪检干部任前报备审核,同时推动其严格考察下级专职纪检干部。二是搭建事业成长平台。坚持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通盘考虑,探索建立纪检监察职务岗位体系,打破直管企业间的职务、职级体系壁垒;完善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形成干事创业、事业留人的良好环境。三是建立带教制度。通过一级带一级,压实纪检监察各级管理者责任。同时,持续开展系统培训、专业培训、以干代训、以案实训,多措并举提高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意见》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原则方法、目标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驻中投公司纪检监察组一定认真对照落实,深入分析干部监督阶段性特点和风险挑战,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权的特点和规律,持续开展干部监督方式方法创新,扣好新成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第一粒扣子”,充分发挥干部监督工作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作用,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作者潘岳汉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28日理论周刊第7版)



压紧压实自我监督责任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设立,是回答“谁来监督纪委”之问的重要组织和制度创新。干部监督工作从起步到发展,不断创新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制度机制,形成了一系列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意见》将实践中的成熟做法、创新经验上升固化为制度成果,进一步明确了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着力重点。要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实际提出着力健全主体责任体系、专责监督体系、职能监督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外部监督体系,把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具体。

  着力健全主体责任体系。《意见》指出,“强化干部监督领导责任”“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重视系统内部的主体责任。我们制定了《关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纪委班子承担“统筹谋划、教育监管、选人用人、健全制度、督促指导”等主体责任。纪委主要负责人扛责在肩、敢抓敢管,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示范带动。下一步,要把抓“两个责任”落实的有效方法运用到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在思想认识、责任内容、方法措施上全面对标《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内容,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发挥好凝聚、引领、导向作用,“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同时,通过明责、查责、述责、究责、委托、报告、报备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实责任、传导压力。

  着力健全专责监督体系。《意见》指出,“各级干部监督机构专职专责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干部监督机构担负专职专责,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独特的权威性。但一些地方监督对象发散、工作内容泛化,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存在突出短板,查办案件畏首畏尾,越往下越不敢办案。中央纪委创造性开展了监督调研,我们也开展了内部督察,已实现对市(州)纪委监委的全覆盖。下一步,必须在监督履职、规范用权、防范风险、惩治腐败上下更大功夫,补齐日常监督短板,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全面开展监督调研,推动关口前移。盯住“关键少数”,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效果势必不好。要重点管好一把手,通过向一把手明晰委托了解事项、委托批评教育帮助等方式,督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行《委机关室主任队伍建设的十条暂行规定》,通过管住关键岗位,去辐射、撬动大多数。要坚持严的主基调,要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严肃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权钱交易等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知止收敛。

  着力健全职能监督体系。《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工作指导和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既有管人的,也有管事的,管人与管事是有机统一的,特别是信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之间既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但由于沟通协调不够,干部监督工作往往沦为干部监督机构的“独角戏”,亟须变“各自为战”为“合力监督”。我们建立了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干部监督室与案件监督管理室共同查处违规办案行为,有效整合了监督资源。下一步,要充分发挥党风政风、案件监督管理、审理、法规等部门对事和权的管理、监督作用,机关党委、组织部等对人和思想的教育、管理职能,以及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的综合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内部监督的整体性、协同性。

  着力健全组织机构体系。《意见》指出,“优化工作力量”“加强干部监督队伍自身建设”。当前,干部监督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到位、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下一步,要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单独设立干部监督室的,人员配备要和审查调查室一样;未单独设立的,应设立干部监督专岗,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直接分管,县(市、区)纪委监委应明确一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要重视干部监督干部的选用,把优秀的干部放到干部监督岗位上培养锻炼,加大交流提拔力度,完善防范打击报复等保障机制。围绕干部监督工作权力特点,对线索管理处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等工作权限程序进行梳理、严格管理,教育引导干部监督干部保持谦抑品格,敢于善于斗争。

  着力健全外部监督体系。《意见》指出,“加强与外部监督协调协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本质上是党内监督、自身监督,这是居于主导性的监督,也是实践证明有效的监督。但自身监督强、外部监督弱,内外监督联动不够的问题客观存在。下一步,要以更开放的姿态接受外部监督,以更高效的机制保障外部监督。要诚恳接受上级纪委监委、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和监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要求部署,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要推动开放型机关建设,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报告好专项工作。定期向政协和党外人士通报工作,接受民主监督。接受特约监察员、新闻媒体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作者刘光辉系四川省纪委常委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28日理论周刊第7版)


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政治担当

  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从严从实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深化主体责任认识,增强干部监督工作使命感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重要职责,监督权力越大,抓自身建设的主体责任也越重。当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自我监督认识不到位、不重视,队伍自身能力素质不足,监督力量分散、力度衰减等问题比较突出,归根到底都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必须持续深化认识,强化本职观念,真正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根本政治担当。要充分认清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既是法定责任,也是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领导、管理和监督的应有之义,更是严肃的政治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干部监督工作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责任。要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督促各级和广大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尽职尽责正风肃纪反腐,以坚强有力的干部监督工作保证整个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保证纪检监察队伍符合党中央的要求。

  全面构建责任体系,把监督寓于实施领导全过程

  坚持党建工作与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相融合,建立健全责任分解和落实机制,坚持权责对等,明晰责任内容。一要一贯到底。区分层级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明确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具体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内容要目。结合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研究明确各级干部监督机构监督对象范围,强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搞好责任衔接,破解基层干部监督力量分散难题,防止越往基层,因责任混淆、边界模糊导致监督力度逐级递减的问题。二要协作联动。领导班子要支持和保障干部监督机构履行职责,未单独设立干部监督机构的,一把手直管干部监督工作,并明确合署部门或兼职干部。优化干部监督机构工作力量,强化专职专责专权,把握职责、权限边界,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撬动、辐射大多数。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等抓主体责任具体执行部门的联动,做到职责权限上分,工作力量上合。三要动态完善。区分不同责任主体,深入分析队伍构成变化、履职状态、权力风险的新情况,分类明晰责任内容,及时调整责任体系,动态更新责任清单。优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搞好有关责任分解,及时明确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有关责任;理顺派驻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推动纪检监察组组长亲抓直管;逐步分类建立企业、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及其附属单位纪检组织责任清单。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在明晰责任中既坚持严的主基调,又体现关心激励之责。

  强化责任压力传导,保障干部监督工作做实做细

  坚持一级抓一级,充分发挥一把手引领示范作用,以刚性举措推动形成主体责任落实链条。一要全员知责明责。以各级领导班子和机关各部门、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借助机关党建平台,通过全员培训、中心组学习、支部集中学习会等方式,突出问题导向抓好针对性教育培训,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推动纪检监察全系统上下真正把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形成主动抓干部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要常态查责督责。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督促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信息沟通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常态化开展监督调研、专项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持续向领导班子传导压力,防止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通过向一把手明晰委托了解事项、委托批评教育帮助、介绍反馈所在单位政治生态及其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等方式,督促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压紧责任。三要坚持述责考责。坚持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督促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派出机关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统筹建立落实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干部选用、激励约束等重要依据。四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不认真、不得力或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的予以严肃问责,结合参与督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各部门、派驻机构基层组织生活会,对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连续发生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开展“一案双查”,发现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纵容包庇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倒逼推动队伍自身建设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干部监督机构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作者叶远军系广东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28日理论周刊第7版)


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上走在前

  坚定不移践行“两个维护”,是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健全完善自我监督体系,突出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走在前、当模范。《意见》对强化政治监督内容、任务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要积极探索有效举措,推动政治监督落地落实。

  坚持精准定位,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容

  政治监督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具体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等,实践要求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聚焦到“两个维护”上来,督促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加强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要把着力点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特别是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内容上来。

  找准有力抓手,积极探索政治监督举措

  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常态化,关键在创新监督的方法和载体,使之有章可循、有事可做、有迹可查。近年来,我们大胆探索创新,主动借鉴巡视巡察做法,建立内部调研机制,在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

  聚焦监督重点谋划。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并多次主持会议研究调研督察工作。出台调研督察意见,制定以“力戒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为主题的工作方案,确保规范有序推进。牢牢把握调研督察的政治属性,通过业务问题查找深层次的政治原因。紧紧围绕发现和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纪委监委重要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监督、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财务审计监督发现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等重点内容。

  围绕发现问题督察。抽调干部组成调研督察组,分别开展调研督察。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看资料、谈话了解、民主测评、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有的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有的文山会海问题依然突出,有的调查研究流于形式,有的干部队伍空编缺员问题破解不力,有的考评指标设置不科学,有的领导班子向心力凝聚力不强等。坚持透过问题看本质,深入查找各级领导班子在政治意识、政治站位、政治担当方面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有效传导压力,形成强大震慑。

  着眼促进发展治理。对于发现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普遍存在的问题,着重从政治层面辨析原因,在省级层面研究办法和措施。坚持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高度,认识基层普遍空编问题的严肃性,研究制定《关于解决县级纪委监委空编缺员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导基层用足用好干部选调、遴选、军转安置等方式进人,逐步推动解决问题。站在政治能力不足的角度,看待基层纪委监委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办案质量效益年”活动,促进把严把准线索处置关、纪法适用关、案件审理关。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班子业绩评定、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着眼长效机制,推进政治监督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职责,做实做细政治监督任重道远。我们要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为契机,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查处问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推动压实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系统内开展政治监督,各级纪委监委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负责人“一岗双责”、干部监督机构和机关纪委专职专责。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全体纪检干部都要同向而行,按照党中央定的制度、立的规矩忠实履职尽责,齐心协力做好监督保障执行工作,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

  健全完善常态化机制。加强与巡视巡察机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其成果,坚持从政治的高度分析问题和原因,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加强对典型重点问题的督办,确保全面整改、真改实改。定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树木”“森林”状况,准确研判纪检干部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廉洁自律、作风口碑等,客观反映政治生态全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督导,对查摆问题和检视剖析不够深入、开展批评不够深刻到位等问题的,坚决及时纠偏,确保民主生活会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从严强化查处问责。办案是开展政治监督最有力的方式。坚持处置问题线索从政治纪律严起,开展审查调查从政治纪律查起,将政治监督贯穿于问题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全过程。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妄议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离心离德等问题,对政治上蜕变的“两面人”要及时清理门户,净化政治生态“污染源”。

  (作者张忠凯系湖北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月28日理论周刊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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