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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国家治理现代化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0-07-02

图为贵州省锦屏县纪检监察干部到林区一线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杨函祥 摄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牢牢扭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以高质量监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持续推进改革 完善监督格局

  监督全覆盖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以雷霆万钧之势向党内顽瘴痼疾开刀的同时,持续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监督格局。十九届四中全会立足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更加清晰的顶层设计,开启了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的新征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理念,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三项改革的深化,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转变。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将中央和省级派驻机构改革的成功经验复制运用到市县,完善市县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机制,同时逐步推进探索以上级纪委监委派驻形式强化对国有企事业单位监督的有效机制,深化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各项规则和配套法规。要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构建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深化政治巡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开展政治“体检”,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

  突出政治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

  政治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同各种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破坏党的团结统一、损害党的领导的行为作坚决斗争,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日常监督是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方式和手段,是监督工作常态化的具体体现。要结合监督单位和监督对象的职责,在常态化、近距离、多角度上下功夫,紧盯重点事、重点人,综合运用谈心谈话、抽查检查、参加党委(党组)会议、接待来信来访、摸排走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督促巡视巡察整改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请示报告、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资源分配、土地规划、重大项目招投标、选人用人等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要抓住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等“关键少数”,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和运用,常态化梳理研判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使廉政档案成为领导干部的“体检报告”。

  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互为支撑、相辅相成。在方向和重点上,政治监督是日常监督的统领和指导,日常监督必须围绕政治监督的方向和重点开展工作,不断增强专责监督的协同效应。在方式和手段上,日常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基础和延伸,既为政治监督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提供支撑,又为政治监督实际效果提供力量。在作用和影响上,日常监督与政治监督相互作用、融会贯通,政治监督强调监督的高度,着眼于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关注“国之大者”;日常监督强调监督的手段,着眼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做到“如影随形”。

  从严督促整改 释放监督效能

  当前,必须进一步聚焦职责定位,紧盯重点领域、关键行业和关键人员,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要重点关注国家机关在履行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放管服”改革、市场秩序维护方面的问题,国有企业对外投资和金融合作中领导人员的决策权限问题,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在开展项目研究、合作办企中的经费管理、使用及利润分配问题,财政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拆借的风险问题等,以监督推改革、以监督强监管,不断扎牢制度防腐的笼子。

  要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通过查办个案和深入分析违纪违法行为产生的体制性制度性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意见和完善方案。纪委监委发出的纪检监察建议,各相关单位收到后,应当认真对照整改,如果在整改落实过程中确有困难或者与实际工作不符的,应按照组织程序提出来,共同研究、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出现纪检监察建议被束之高阁的情况。对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组织和个人,该问责的坚决问责,确保党和国家监督的权威。

  要推动形成“发现—整改—检视—完善”的制度闭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梳理案件查办、巡视巡察、审计检查中发现的制度问题,在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制度执行、构建约束机制、反复检验制度的有效性上下功夫,推动形成逻辑自洽的制度闭环,促进工作螺旋式上升,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

  严格制度执行 强化监督权威

  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工作运行要规范化、法治化。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心中有法、知法懂法、办事依法。

  纪律和法律本质目标是一致的。我们党是执政党,既要依据党章党规管党治党,又要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和互补性,本质上都是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工作放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考量,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贯通运用政治思维和法治思维。在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既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也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把实事求是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专责监督机关的权威。(黄文胜 作者系贵州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2日理论周刊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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