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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实行全委干部联系企业优化环境制度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4-12-09

   为进一步给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实行联系企业制度,把纪委干部联系企业、创优发展环境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创新工作任务。

   先后制发了《绥芬河市纪委干部联系企业工作意见》、《绥芬河市纪委走访“重点企业”调研工作方案》等以创优发展为目的的相关文件,对纪委干部联系企业的任务、方式、方法及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了解制约企业发展难题和企业目前急需市委、市政府解决的难题,了解各职能部门服务企业情况和有无“吃、拿、卡、要、报”及制约企业发展难题,有无乱收费、乱罚款、野蛮执法问题,征求企业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突出抓好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事后监督回访,同时对发现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三乱”行为,一查到底,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求纪委干部认真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走访企业时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给企业带来任何负担,不得作出影响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事情,一经发现有违纪行为,从严从重追究其纪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