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检监察一室

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案件查办 工作呈现“四大亮点”

作者:    来源:市纪委案件三室    添加日期:2014-12-08

今年以来,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狠抓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不放松,呈现出四大亮点。

一是领导包案明责任。由纪委副书记对办案科室负领导责任,办案科室对分管的党委负监督责任,各党委对支部负责直接领导责任,在办案的过程中实行层层负责制度,确保在办案中不走过场,杜绝人情案的发生,确保了办案质量和查办效果。

二是突出办案求质量。按照“三转”的要求,委局对科室进行合并,突出办案力量,由原来的三个办案科室,增加到五个办案科室,配齐办案科室人员,加强办案力量。截止目前,共受理举报案件94起。初查初核88起,留存6起,立案16起,涉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

三是联动办案显威力。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工作机制运用到查办案件之中,积极协调政法、审计、财政、民政等职能部门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拓展案源新渠道。同时开展联合办案,进一步增强了查办案件的说服力和威慑力。

四是以案剖案定措施。纪检监察室每办结一件案件,不仅要对案件的情况写出剖析报告,还要对查办的同类案件分析总结共性和特性,为日后案件检查工作提供依据和材料。极大地促进了警示教育的实效性、针对性,健全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