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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多措并举确保依纪 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作者:    来源:市纪委纪检监察三室    添加日期:2015-05-19

十八大以来,绥芬河市纪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精神,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反腐败协调小组,定期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案件查办工作。明确在办案安全工作中,纪委副书记对分管的科室负领导责任,具体办案科室负责人对办案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出现办案安全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直接责任人员和连带责任领导当年评选先优的资格,并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是完善设施,积极开展谈话室标准化建设。按照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建设了三个谈话室和一个监控室,谈话室均采取了无害化处理,实施了软包装修、设置了防盗窗、配备了24小时监控探头和应急灯,切实保证被谈话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目前,谈话室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是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综合素养。近年来,绥芬河市纪委把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作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有力保障。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申奥同志高度重视办案一线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赴中央纪委、省纪委参加培训学习。2014年共委派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39人次,其中市纪委机关干部22人次,基层纪委书记17人次。通过培训,使纪检监察干部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提升了本领,夯实了基础,牢固树立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意识,着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实现办案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相互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