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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采取“四项措施”提升办案效率

作者:    来源: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4-10-20

2014年以来,绥芬河市纪委坚持在思想上重视、在责任上落实、在案源上排查、在办案上着力,使案件查办工作真正成为纪委的“主业”,收到了明显效果。

一是思想重视。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从严执纪、维护民利、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针对部分干部不想、不敢、不愿办案的思想误区,明确提出纪委办案是本职,不办案是失职,办不好案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同时将办案工作始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查办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予以严肃追究。

二是落实责任。对全委5个纪检监察室、两个乡镇纪委和19个基层纪委就办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下达了查办案件任务并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完不成案件任务的纪委和科室实行“一票否决”,切实以硬措施促使办案职责落到实处。

三是广拓案源。针对信访渠道反映的案源少的问题,采取全向清查、多方收集的方式查找案件线索。主动与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加强联络沟通,定期召开会议,收集案件线索。同时,通过各种专项治理、监督检查和群众座谈活动发现案件线索。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多举措提高办案质效,采取外出培训、跟班学习、实战锻造等多种方式打造办案队伍,针对办案人手不够等问题,建立办案协调机制,实行纪委、审计、检察、公安等多部门联动办案,明显提升了办案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