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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度

作者:    来源:市纪委审理室    添加日期:2013-12-04

严格执行纪律工作是案件审理部门执行党政纪处分阶段重要工作内容,也是审理工作一项重要职责。为了严格执行纪委监察局对违纪案件做出的处分决定,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处分事项执行到位,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审理室不断提高执纪过程中的监督、协调能力,建立了《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度》,使处分执行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检查,高效的开展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不断推动执行纪律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一、党政纪处分执行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度具体内容:

1、执行党政纪处分工作写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要求各党委及所属单位将处分执行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

2、要求各党委及所属单位在平时工作中,认真执行党政纪处分执行阶段的各项工作,做好平时抽检及年终验收工作。

3、对于处分执行工作开展不利的党委或单位,纪委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各党委单位执行党政纪处分工作的步骤与要求

1、党纪处分在党委会、支部大会上宣布;行政纪律处分在单位职工大会上宣布。宣布处分决定后及时向纪委监察局审理室送达处分回执。

2、受处分人员单位负责与人事局沟通,办理好受处分人员的岗位调整、工资调整,年终考评等项工作。

3、对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思想教育,建立考察记录,年终及时向纪委监察局报告考察及使用情况。及时办理申请解除处分的请示报告工作。

4、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年终形成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