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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干部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纪检干部内部监督制度建设

作者:    来源:市纪委干部室    添加日期:2014-04-04

为了适应实践发展和当前纪检工作的需要,绥芬河市纪委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基础上,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纪委干部室以采集委内纪检监察干部以及乡镇、市直各党委纪检干部自然信息工作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向着更加严密、科学的方向发展。

一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自然信息的采集,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纪委干部室在原有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信息的基础上,进行了新一轮的统计调查,对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时进行重新登记,以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进行信息采集。

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不仅要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还要加强对家庭圈、社交圈的监督,使纪检监察干部时刻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通过对采集来的家庭信息、社会关系信息的分析,加深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之外的家庭圈、生活圈的了解,提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监督。

三是对于纪检工作有潜在利益关系和影响力的信息进行采集。

按照信息采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如有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需填报清楚。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报告。

通过采集这些信息,一可以为纪检监察干部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提供信息支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的公正性;二是可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的纪律约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生活纪律,规范一言一行,维护良好形象。三是便于在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内部开展家庭助廉教育活动,以家风带动作风,把好廉洁关、筑牢廉洁屏障;四是可以督促纪检监察干部对亲属严格要求,不要利用纪检监察干部的职权或者影响力谋求不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