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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2019-07-30

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

年初以来,按照省委、牡丹江市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委重点围绕7个方面20类共性问题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市纪委从严从实快查快办,切实体现了党纪的刚性约束,有力地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为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严明纪律,现对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彭立民在任水务局局长期间失职渎职、乱作为问题

彭立民在担任市水务局局长期间,以虚报手段骗取中央财政基建投资预算资金。2018年1月29日,市水务局将该资金上缴财政,没有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彭立民在担任市水务局局长期间,同时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失职渎职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9年2月1日,彭立民受到政务撤职处分2019年6月27日,彭立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高德志在任市粮食局副局长期间弄虚做假、乱作为问题

高德志在任绥芬河市粮食局副局长并主持工作期间,违反财经纪律,以报销加班补助为理由,给丁某签字虚报差旅费共9笔,累计8727.5元;以申请报销看病期间的交通费为由,给徐某签字虚报差旅费共32笔,累计25,602.00元。2019年6月27日,高德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市房屋征收办王筱秋违反群众纪律,履职不力,损害群众利益,存在宗旨意识不强、不作为问题

市房屋征收办王筱秋在负责保管征收办拆迁户物品期间,履行保管职责不力,导致拆迁户徐某物品丢失,损害了群众利益。2019年6月27日,王筱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案例,反映出我市部分干部还存在着宗旨意识不强、履责意识弱化、纪律观念淡薄、“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中,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同时,要完善相关内控制度,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市纪委监委将持续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强化通报曝光,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干部作风更加优良,政治生态更加好转,发展环境更加改善,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我市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