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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系列报道①:织密基层监督网络,筑牢纪检监察“雪城前线”

作者:张建新    来源:组宣部    添加日期:2020-10-30

乡镇纪检监察力量薄弱,干部履职能力不强,怎么破解?绥芬河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精神,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打通监督执纪问责“神经末梢”,筑牢纪检监察“雪城前线”,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了解,绥芬河市2个乡镇辖社区15个,村(屯)13个,共有监督党员对象2572人,规范化建设之前,2个乡镇仅有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力量不足,主责主业能力不强,制约了监督工作开展。


牡丹江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后,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以问题为导向,从规范机构设置、规范干部管理、规范设施保障,明确监督方向、明确执纪重点、明确工作标准,完善市县统筹机制、完善县乡协作机制、完善镇村联动机制的“三规范、三明确、三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深化基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为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将纪检监察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监督效能,我们在省、牡丹江市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于2018年10月,构建完成了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监察员、监察干事为节点的四级监督网络,初步实现了基层监察全覆盖,取得了一定成效,”绥芬河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赵华介绍,“但是仍然面临着‘三转’不彻底、干部配备不足、本领不强、基层硬件配套不到位等问题,这次全面推动乡镇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正是要解决此类问题。”


规范化建设以来,绥芬河市所属2个乡镇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7人,增长75%。其中,绥芬河市阜宁镇配备了4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在牡丹江各县市区的乡镇中名列前茅。同时,两镇纪委配备了4个办公室,2个标准谈话室,3个工作室,以及完备的办公设备,为下一步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打下坚实基础。


乡镇纪委还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制度机制建设方面不断推陈出新。规范化建设以来,绥芬河市所属两个乡镇共健全完善《绥芬河镇纪委日常管理工作制度》《阜宁镇纪委机关工作纪律督查制度》等10项内部监督制度。在外部监督制度创建上,绥芬河镇由镇纪委牵头制定下发了《绥芬河镇疫情防控工作百分制考评细则》,明确了制度落实、纪律执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内容23项,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25次,发现工作纪律问题8起,通报批评14人次。阜宁镇纪委牵头在各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定《阜宁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有效推进“四议两公开”的严格执行,防止村干部滥用权力。


“通过规范化建设,我们在市纪委监委和镇党委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干部配备、硬件配备、专业素质的大提升,为我们开展好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打下了坚实基础。”绥芬河市阜宁镇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魏政治如是说道,“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尽责,补齐能力短板,特别是落实好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走村入户‘七必访’‘四必谈’制度,打造能力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雪城前线’铁军。”


在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同时,绥芬河市纪委监委不断完善工作模式,强化县乡协作、镇村联动,将委机关7个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两镇”(绥芬河镇、阜宁镇)纪委划分为3个联动协作区,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担任联动协作区领导。各联动协作区下设联动协作组,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两镇”纪委协同开展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形成联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拳头”,确保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任务落地生根。以协作区为纽带,绥芬河市、镇、村三级监督网把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为联动监督重要抓手。由绥芬河市纪委监委推动乡镇纪委牵头组织,全面梳理村一级负责的工程建设、“三资”管理、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建立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十清单”,推动小微权力全面公开、网上运行。


“通过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上下联动监督网络,可以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靠前监督、贴身监督的优势,及时监督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了解群众诉求、普及宣传纪法知识。协作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村级监察干事三股力量上下联动,加强了对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大了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问题线索处置力度。”绥芬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晓峰表示,“规范化建设后效果明显,乡镇审查调查工作成效不断提升,据案管部门数据统计,2个乡镇纪委今年前三个季度立案数比去年同比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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