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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出借财政资金 湖北1副厅被双开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1-02-09

“违规决定向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调度资金”,2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傅继成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调度资金。

  2021年1月29日至30日,湖北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在武昌举行。全会工作报告在“奋力推进清廉湖北建设”中指出,今年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出借财政资金、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问题。其中,“出借财政资金”是其中重点查处的一个方面问题。

  据2021年1月12日《湖北日报》报道,2020年,湖北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违规出借财政资金专项清查整治,化解财政风险,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竞争秩序。

  2020年7月1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对2020年上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进行通报,其中武汉市原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蔡杰案例中,蔡杰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违规决定将财政资金拨付给私营企业,情节特别严重,涉嫌滥用职权罪。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蔡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冯国刚 整理)


  通报原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被开除党籍和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湖北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违反政治纪律,转移、隐匿赃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以他人名义购买两套房产和两个车位的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影响纵容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定向不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出借财政调度资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傅继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信仰,背离初心,贪财堕落,收受贿赂,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傅继成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傅继成简历

  傅继成,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北广水人,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6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

  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代市长;

  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大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1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

  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十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7年7月,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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