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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党委(党组),市直各单位,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巩固治理违规操办“升学宴”工作成果,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严禁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警示提醒

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做好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查摸底工作,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通过下发通知、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重申纪律规定,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特要加强对今年有子女毕业升学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警示提醒,及时开展廉政谈话,组织签订承诺书,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升学宴等问题发生。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紧盯“升学季”关键时期,对驻在部门有子女升学的“一把手”、班子成员下发《廉洁提醒函》,提升监督质效。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要求,切实做到“六个禁止”禁止违规操办参加各种名目的升学宴”;禁止以升学名义分批、错时或授意他人违规操办禁止以升学为名违规收受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微信红包等电子礼金、礼券禁止利用职务影响使用公车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送子女及亲属入学、旅游禁止使用公款或由管理服务对象承担子女上学相关费用禁止任何其他违规操办的行为要以全市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切实管出习惯、抓出自觉,树立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监督举报平台作用,畅通信、访、网、微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多频次监督检查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精准掌握驻在部门党员部子女升学情况,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纪委监委聚焦各种形式借子女升学之机摆设升学宴”聚敛财物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一律公开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监督不的要严肃,释放全面从、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注意监督执纪方式方法,防止简单处置、方法欠妥,避免问责泛化、单化。

四、明确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党委(党组)要组织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升学宴”的提醒谈话,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党委(党组)书记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同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各党委(党组)要做好有子女升学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自查摸底工作,并将统计情况(附件1至4打包后以单位名称统一命名)电子版发送至党风室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于624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同时报各自派驻纪检监察组备案。

举报电话:0453-3938192

网络举报:登录网址

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mudanjiangshi/suifenheshi/,进入举报平台,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来信地址:绥芬河市沿河街22号市党政第三办公区西门143室,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编:157399。


附件1: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doc

附件2:公职人员子女升学登记表.xls

附件3: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登记表.xls

附件4:党员干部子女升学情况统计表.xls


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