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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作者: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添加日期:2020-03-30

中共中央印发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

  通知指出,《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对于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通过举办研讨班培训班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条例》,准确掌握条例内容深刻领会条例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党的各级工作机关要对照条例规定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工作规则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中央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提高党的工作机关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

  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设在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和运行按照党章和中央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开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

  (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和机关工作活力

  (坚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党的各项工作协调一致协同推进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依照党章党规履行职责

  (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支持同级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章 设立

  第五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

  根据工作需要党的工作机关可以与职责相近的国家机关等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合并设立或者合署办公仍由党委主管

  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的事项可以交由现有工作机关牵头协调或者建立协调配合机制解决的不另设常设办事机构

  第六条 党中央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程序报党中央审批决定

  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提出方案按规定程序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

  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第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原则设置必要的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九条 党的工作机关在核定的行政编制内配备机关工作人员

  第三章 职责

  第十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其职责一般依据党章党规确定具体职责由有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予以明确

  应当由党委履行的职责党委不得将其授予工作机关

  第十一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

  (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按照规定制发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

  (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决策提供服务

  (抓好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本单位群团工作的领导

  (承办党委和上级工作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 党委办公厅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责推动党委决策部署的落实按照党委要求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工作承担党委运行保障具体事务

  第十三条 党委职能部门是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的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行使相对独立的管理职能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本系统本领域工作

  第十四条 党委办事机构是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面重要事务的机构一般是指党委为加强跨领域跨部门重要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而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承担议事协调机构的综合性服务工作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履行特定管理职责

  第十五条 党委派出机关是党委为加强对特定领域行业系统领导而派出的工作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代表党委领导该领域行业系统的工作

  第十六条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对党的事业对党中央的绝对忠诚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作出表率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培训和业务交流勇于探索实践善于总结工作规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和履职尽责本领

  第四章 决策与执行

  第十七条 党的工作机关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本机关重大事项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通过召开部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等形式讨论决定下列重大事项

  (学习贯彻党中央上级和本级党委的有关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

  (研究讨论贯彻执行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相关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讨论决定本机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审议向党中央或者本级党委以及上级党的工作机关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研究部署本机关党的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研究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十九条 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由党的工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会议召集人可以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专门人员如实记录对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决策落实

  第二十一条 党的工作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组织推进部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决策事项的落实和研究讨论专项工作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由部长主任书记或者委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有关成员和有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等参加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不得代替部务会会议委员会会议作出决策

  第二十二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三条 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某项重要指示和决定的情况应当进行专题报告对党的工作机关作出的不适当决定本级党委或者上级党的工作机关有权撤销或者变更

  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自觉接受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党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以及机关纪委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述德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党委应当定期对所属工作机关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工作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二十六条 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条例科学编制党的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按程序报本级党委审批后以党委文件或者党委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

  第二十八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央办公厅商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条 本条例自2017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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